早將夢想賦新日,奮斗趁年華!
自2006年我校和普渡大學合作開展“本科生到美國普渡大學蓋萊默校區(Purdue University Calumet)訪學”計劃以來,我校已有四批學生參加本項目,效果良好。2010年我校繼續與普渡大學合作開展訪學項目。
一、訪學項目具體內容
1. 在學生自愿申請的基礎上,從我校本科三年級中選拔學生參加我校與美國普渡大學蓋萊默校區聯合開展的學生赴美訪學項目(簡稱"ETIE");
2. 參加訪學項目的學生,在第7學期和第8學期(每年的8月底至次年的5月底)赴美國普渡大學蓋萊默校區(以下簡稱“普渡大學”)進行學習;
3. 學生根據所學專業,第一學期完成一門英語課和三門或三門以上的專業課程,第二學期完成四門或四門以上的專業課程。并且,學生要在兩個學期內完成與自己專業相關的畢業設計(論文)。所有在普渡大學學習課程的具體內容由兩校共同商定;
4. 能夠按照普渡大學的教學要求完成學習任務的學生,可獲得北京理工大學的學分認可,學生在美學習期間所獲得的學分可以替代我校本科教學計劃中所要求的學分;
5. 學生在完成所有普渡大學規定的學習課程后,將由普渡大學頒發項目證書。同時,會有一份副本在北京理工大學備案;
6. 在美學習結束后,學生需要回到北京理工大學參加畢業典禮,領取畢業證書;
7. 滿足以下條件的學生,可以免試GRE,獲得美國普渡大學碩士研究生的入學資格:
(1)在普渡大學學習期間全部課程獲得B以上成績(含B);
(2)完成北京理工大學本科教學計劃中的全部學習任務,正常畢業;
(3)托福(TOEFL)成績達到標準(機考213分;網考79分,其中各單項成績不低于寫作18、口語18、聽力14、閱讀19),或者雅思考試成績平均分達到6.5;
8. 訪學期間普渡大學所安排的課程中,含部分“本科—研究生雙選課程”,此類課程成績達到B以上(含B)可免修研究生階段的相應課程,并直接獲得相應的學分,但此課程學分不再計入本科課程中,并且轉換課程數量不能超過四門(普渡大學研究生畢業需完成10門課程,共計30學分,并且平均成績要達到B或B以上的成績)。
9. 訪學項目網站:http://www.calumet.purdue.edu/engr/etie
二、選拔條件
1. 本次參加訪學項目的學生必須是北京理工大學2007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 本次參加訪學項目的在校本科學生僅限于以下專業(或近似專業):
1) Computer and Software Engineering
2) Electronic Information Engineering
3)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4) Mechatronic Engineering
5) Mechanical Manufacturing & Automation
6) Material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7) Thermal Energy & Dynamics Engineering
3. 學習成績良好,GPA達到75/100 (2.8/4.0);
4. 英語四級成績達到460分;
5. 建議學生在赴美之前,取得符合條件的托福成績,這將極為有利于申請普渡大學的研究生項目并且減輕學生在美期間的學習壓力(此建議不作為選拔的必備條件);
6. 符合上述條件學生的基本資料(成績單及相關材料)將被送達普渡大學,由普渡大學最終確定訪學學生名單。
三、相關費用
1. 學生在美學習期間的學習及生活費用全部由學生本人承擔;
2. 在美學習期間(兩個學期約九個月)所需費用約為24,000~26,000美元,主要包括:
(1)學費:12,000~13,000美元(普渡大學蓋萊默校區的標準為500美元/1學分,本次訪學教學計劃的最低要求為24學分);
(2)其它費用:8,000~12,000美元(住宿費、餐費、日常消費等);
3. 上述費用不包括往返機票、申領護照及辦理簽證等費用。
四、報名方法及時間安排
1. 有意參加訪學項目的學生需于2010年1月28日前將訪學項目報名表(見附件1)發送至[email protected],郵件主題注明“2010年赴美國普渡大學蓋萊默校區訪學項目”;
2. 以下材料于3月18日前交到教務處教育培訓管理辦公室(主樓尾樓西南角):
(1)學生中、長期境外學習或活動申請審批表(見附件2);
(2)本人護照首頁復印件;
(3)本人在校期間的全部成績單(自行從網頁上打印即可);
(4)英語水平證明材料(四、六級、TOEFL、GRE或其它英語考試成績單復印件);
(5)個人英文簡歷;
(6)其它材料,如獎狀、榮譽證書、公開發表的論文等;
3. 聯系方式:68915775/68914473 任老師/于老師 [email protected]
說明:為保護雙方權益,學生赴美學習前需與我校簽訂相關協議。
北京理工大學教務處
201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