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集中國科技部國際合作司與日本科技振興機構(JST)科技合作項目的通知
根據“中國科技部國際合作司與日本科學技術振興機構合作諒解備忘錄”(2012年4月28日簽署,期限3年),雙方即日起開始共同征集國際科技合作項目。
一、申報領域和要求
1.本次征集的項目合作領域確定為:能源的高效轉換和利用。包括:熱電轉換、化石資源的高效利用、人工光合成系統和環境友好型材料等;
2.凡在中國境內注冊的大學、研究所和企業(外方獨資企業除外)均可申請;
3.申請者事先應與日方合作者(大學、研究所或企業)就合作的內容和方式達成一致。合作方式可為合作研究或聯合開發。雙方各自向己方政府部門申報,單方申請的項目無效;
4.此為中日雙方聯合資助計劃,合作期限為3年,合作起始時間為2013年4月。本批次擬共同支持合作項目3個,中方申請項目的經費規模不超過1200萬元人民幣,日方不超過2億日元。
5.中方項目將按照“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專項管理辦法”履行相關立項評審和管理程序。
二、申報辦法
1.中方申請者需提交三種材料,每種一份:
(1).“國家國際科技合作項目建議書”。請申請者打開網站http://www.istcp.org.cn/,從“文件下載”中下載填寫。于6月10日之前單獨寄送科技部國際合作司亞非處以備初選。
(2).“國家國際科技合作項目申報書”。申請者可按附表一準備相關內容。初選之后的申請者于6月1日左右(具體以正式通知為準)在科技部網站http://program.most.gov.cn/上正式填報。有關網上申報事項可上網:http://www.istcp.org.cn/,從“文件下載”中查閱“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專項申報書填報須知”,按其中的要求索取網上申報資格、進行網上填報,按要求上報1份“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專項項目推薦表”。
(3).附件二所示的合作項目英文申請表。此為中日雙方申請者各自向本國政府提交的資料,可共同填寫。
2.上述三種表格均需通過所屬部門科技司(局)或者所在地方科技廳(局)蓋章報科技部國際合作司。此為政府間合作項目,不占用有關部門和地方的自主項目申報指標。
三、相關要求
1.本次項目征集是根據2012年4月28日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國際合作司和獨立行政法人日本科技振興機構合作諒解備忘錄”進行的,因此,請據此填寫項目建議書和項目申報書有關“屬于何種協議”的相關內容;
2.日方合作者必須同時向日本科技振興機構(JST)申報。中方申請者可督促自己的日方合作者參閱該機構網站,盡快申報,以免對方錯過申請影響己方立項。
四、申報時間
從即日起開始申報項目建議書;網上項目申報書的截止日期為2012年6月29日(周一)下午5時(項目推薦表郵寄以郵戳時間為準),過期不予受理。和項目英文概要。
中方聯系人:
100862 北京市復興路乙15號 科技部國際合作司亞非處 姜小平
電話:010-58881342 傳真:010-58881344 郵箱:[email protected]
請各位申請人于6月4日前,將“國家國際科技合作項目建議書”送交科研院基礎科研部(逸夫樓103室)。
請各位申請人于6月20日前,將申報材料送交科研院基礎科研部(逸夫樓103室),同時電子版發送至: [email protected] .
科研院聯系人:朱秉男
聯系電話:68913590
科學技術研究院
二O一二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