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北京市第十二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的通知
各學院:
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是由北京市政府設立的,旨在進一步繁榮發展首都哲學社會科學事業,調動廣大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根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本市第十二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教育系統)評選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2]268號文件)的精神,為做好我校的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獎成果范圍
1. 2009年7月至2011年6月期間發表的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符合《評選條例》有關規定的,均可參加評獎。
2. 符合條件的申報者只能申報一項參評成果。
3. 合作研究成果一般應由第一作者申報,若第一作者不申報的應書面授權委托其他作者以人進行申報。
4. 已獲得省部級以上獎勵的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不在參評之列。
二、申報材料要求
1.申報的成果須填寫《北京市第一一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申報書》,每個申報者只能申報一項。
2.論文、調研報告應提交1份原件和2份復印件,其他成果均需提交3份原件。以非漢語撰寫的公開出版的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須提交原作品,篇幅不大的須附中文譯文,篇幅較大的須附3000字的中文內容提要。申報成果的社會效果和學術價值的評價,要出具證明材料,一式3份。
3.《申報書》一式3份(均為原件),用A4紙打印并在左側裝訂。申報成果的各種證明材料,按要求統一裝訂在申報書中。
4.申報所需表格和代碼表均可從北京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網站(www.bjskl.gov.cn)下載。
三、申報截止時間
北京市第十二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實行限額申報,學校將根據我校的申報指標擇優推薦。申報截止時間2012年6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徐向平
聯系電話:2113
科學技術研究院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