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2012年度北京市重點實驗室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2-11-14
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科技北京”行動計劃(2009-2012年)——促進自主創新行動》、《“十二五”時期科技北京發展建設規劃》,在北京市積極開展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提升科技創新能力,推進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市科委)依據《北京市重點實驗室認定與管理暫行辦法》(京科發[2010]411號),組織開展2012年度北京市重點實驗室申報工作,請符合條件的單位組織申報。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領域
1. 新一代信息技術
2. 生物醫藥
3. 新能源
4. 節能環保
5. 汽車與交通運輸(含新能源汽車)
6. 新材料
7. 高端裝備制造
8. 航空航天
9. 醫療衛生
10. 現代農業
11. 公共安全(含食品安全)
12. 文化創意
二、申報條件
1. 重點實驗室依托單位必須為在本市注冊的法人單位。以聯盟等形式共同申請的,必須確立一個主要依托法人單位,并附有共建協議書,明確共建單位各方的權責。
2. 重點實驗室必須長期從事本領域應用基礎研究、前沿研究、共性關鍵技術研究,具有較強的綜合科技實力,重點有較高的專業學術論文、專著等理論研究成果;研究方向相對集中,且符合申報領域的方向,處于本領域領先地位,掌握核心技術并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發明專利或國家(行業)技術標準等,具有雄厚的行業基礎技術數據積累,有較強的科學技術創新能力和行業輻射能力。
3. 具有高水平學術帶頭人,擁有一支年齡、數量與知識結構合理、水平高的科技創新隊伍,專職科研人員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副高級技術職稱(技術資格)的專業人員不低于三分之一,擁有強有力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團隊。
4. 具備先進、完備的科研條件和設施。科研用房相對集中,面積在1500平方米以上,科研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1000萬元,并能統一管理,對外開放使用。
5. 具備完善的組織體系、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較高的研發組織管理水平;有明確的技術創新發展戰略,發展計劃和目標明確,內部研發體系和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健全,具有穩定的產學研合作機制,技術創新績效顯著。
6. 依托單位科研投入能力較強,能為重點實驗室的運行提供必要的經費支持和條件保障。
三、注意事項
1. 申報的科研實體必須符合通知中的申報領域方向,研究方向集中明確,發展定位和思路清晰,任務與目標合理,運行管理規范。實驗室名稱要體現研究方向,并突出自身的優勢和特色,避免過于寬泛。
申報時可對現有科研實體的研究方向、人才隊伍、管理體制等適當調整,使科研實體成為依托單位精華力量、代表相關領域較高研究水平的科技創新基地。
2. 請符合條件的單位根據本通知的精神和要求,認真組織申報材料,填寫《北京市重點實驗室認定申請書》(參考格式見附件),封面加蓋學院公章,書面材料一式5份由學院科研干事統一報送科研院高新部。如申報數量超過科委限制,科研院將組織專家評審,擇優推薦。
3. 同一法人單位申報重點實驗室數量不超過3個,且同一法人單位已有認定的北京市重點實驗室,再次申報其他研究方向的北京市重點實驗室時,固定人員、科研儀器設備、科研面積等方面的重復不得超過30%。
4. 申報截止日期:2012年11月26日。逾期和不符合條件的申請書將不予受理。
四、聯系方式
科學技術研究院高 新技術科研部:杜寧 8655/8668
附件:《北京市重點實驗室認定申請書》
科學技術研究院高 新技術科研部:杜寧 8655/8668
附件:《北京市重點實驗室認定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