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2012年度北京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2-11-14
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科技北京”行動計劃(2009-2012年)——促進自主創新行動》、《“十二五”時期科技北京發展建設規劃》,加快推進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推動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用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市科委)依據《北京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認定與管理暫行辦法》(京科發[2010]412號),組織開展2012年度北京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申報工作,請符合條件的單位組織申報。
一、申報領域
1. 新一代信息技術
2. 生物醫藥
3. 新能源
4. 節能環保
5. 汽車與交通運輸(含新能源汽車)
6. 新材料
7. 高端裝備制造
8. 航空航天
9. 醫療衛生
10. 現代農業
11. 公共安全(含食品安全)
12. 文化創意
二、申報條件
1.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依托單位必須為在本市注冊的法人單位,對本領域技術創新及行業進步具有較強的影響力。以聯盟等形式共同申請的,必須確立一個主要依托法人單位,并附有共建協議書,明確共建單位各方的權責。
2.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符合北京市產業結構調整的方向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要求,符合申報領域的方向,長期從事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的工程技術開發工作,擁有較好的工程技術研究、設計基礎和豐富的成果轉化背景及經驗。
3. 具有技術水平高、工程化實踐經驗豐富的工程技術帶頭人;擁有較高水平的工程技術研究和工程設計人員,能夠完成工程試驗任務的熟練技術人員,專職人員不少于20人,其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技術資格)的專業人員占60%以上;擁有強有力的組織機構、管理團隊和良好的運行機制。
4.具備工程技術試驗條件和基礎設施,科研開發用房相對集中,面積在2000平米以上;有比較完備的檢測、分析、測試手段和工藝設備,專用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2000萬元,具備承擔綜合性工程技術試驗任務和服務的能力。
5.依托單位有籌措資金的能力和信譽,能為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運行提供必要的經費支持和條件保障。
6.重視發揮市場作用,能夠根據行業發展需求和市場需求,吸納早期研發成果進入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孵化,并具備吸引外部投資用于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的影響力。
三、注意事項
1. 申報的科研開發實體必須符合通知中的申報領域方向,定位明確,發展思路清晰,任務、目標合理,運行管理規范。主要研究方向應明確和集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名稱要體現研究方向,并突出自身優勢和特色,避免過于寬泛。申報時可對現有科研開發實體的研究方向、人才隊伍、管理體制等適當調整,使科研開發實體成為依托單位精華力量、代表相關領域較高研究水平的科研基地。
2. 請符合條件的單位根據本通知的精神和要求,認真組織申報材料,填寫《北京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認定申請書》(見附件),封面加蓋學院公章,書面材料一式5份由學院科研干事統一報送科研院高新部。如申報數量超過科委限制,科研院將組織專家評審,擇優推薦。
3. 同一法人單位申報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數量不超過3個,且同一法人單位已有認定的北京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再次申報其他研究方向的北京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時,固定人員、科研儀器設備、科研面積等方面的重復不得超過30%。
4. 申報截止日期:2012年11月26日。逾期和不符合條件的申請書將不予受理。
四、聯系方式
科學技術研究院 高新技術科研部:杜寧 8655/8668
附件:《北京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認定申請書》.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