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國家級教材規劃”選題的通知
發布日期:2005-10-26 閱讀次數:
各學院及相關單位:
根據教高司函[2005]195號《關于申報"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國家級教材規劃"選題的通知》要求,我校正式啟動"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國家級教材規劃選題"申報工作。
為更好的為教學改革、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服務,我校將與出版社一起,共同做好本次教材選題申報工作。在"十五"20項國家級教材規劃的基礎上,再接再厲,爭取更大的成績。教高司函[2005]195號文件、《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國家級規劃教材申報指南》及《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國家級規劃教材申請書》見附件。
請各單位重視本次申報工作,為我校"十一五"國家級教材規劃做好鋪墊。
填報注意事項:
一、申報人請認真閱讀教高司函[2005]195號文件,明確申報、評審、出版流程。
二、申報材料。主編人填寫《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國家級規劃教材申請書》。申報的新編教材需附講義,修訂教材需附已有教材。《申請書》要求一式三份并提交電子版,其余材料均一式兩份。
三、由于出版經費需校方與相關出版單位協商,故"出版單位"暫不填寫。
四、申報的選題在《申報指南》中查不到指南號的為非指南選題,非指南選題務必填寫申報理由。
聯系人:于導華;聯系電話:68912774;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各單位務必在11月25日前將申報材料交至主樓205于老師處。
附件:
關于申報"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國家級教材規劃"選題的通知
教務處
二〇〇五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