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07年度國防科學技術獎的通知
發布日期:2007-03-15 閱讀次數:
各學院:
根據委辦技[2007]35號文件精神,為做好2007年度國防科學技術進步獎和國防技術發明獎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申報截止時間為2007年4月5日。
二、申報項目要求
2004年1月1日至2007年1月1日,凡已鑒定或完成定型的軍、民科技成果,并在2007年1月15日前完成成果登記的均可申報2007年度國防科學技術獎。
三、申報材料包括:
1.《國防科學技術獎申報書》(原件)
2.《國防科學技術獎申報書》(附件)
(1)技術評價證明;
(2)應用證明;
(3)知識產權狀況報告
(4)研制(研究)技術總結報告(軟科學、情報、管理以及標準類成果應附研究工作總結報告);
(5)主要完成單位和主要完成人協調一致證明(原件);
(6)型號等系統工程的子項目單獨報獎的證明材料(原件);
(7)政府機關人員、集團公司管理人員、企事業單位的行政領導、合同甲方人員、軍隊機關人員、軍隊科研單位的領導和軍代表作為完成人的有關證明材料(原件);
(8)軟科學、情報及管理成果應附專題研究報告;論著或出版物;標準、規范、技術手冊等成果應附正式實施的出版物;
(9)其他必要的證明材料。
3.與申報書及附件內容相同的電子文檔一份。
四、申報材料要求
1.申報書要求為原件,必須用《國防科技成果信息管理系統V4.0》軟件生成和用用A4紙打印(正反面打印)。《國防科學技術獎申報書》(附件)申報書附件要求正反兩面復印。《國防科學技術獎申報書》(含相應附件)一式2份。
2. 申報材料的填寫請參照《國防科學技術獎申報書填寫說明》。《申報書》及其附件材料應按上述順序合裝成冊,不加封面、封底。《國防科技成果信息管理系統V4.0》軟件及填寫說明請到逸夫樓102房間拷貝。
3.電子文檔必須是用《國防科技成果信息管理系統V4.0》軟件生成的數據格式;附件材料電子文檔應以WORD錄入的方式完成,不得大于8兆,如個別圖片以掃描方式錄入,其圖片格式必須為JPG格式,每張圖片不得大于200K。
4.各學院的申報材料由科研干事匯總后交科技處綜合計劃與信息辦公室。
五、其他事項
國防科學技術獎實行限額申報,由于今年我校成果登記的數量較多,國防科工委給學校下達的指標有限,學校將根據申報情況擇優推薦,需要申報的課題組在整理材料期間可向科技處咨詢。
聯系人:徐向平
電 話:68912113-101
科 技 處
2007年3月13日
根據委辦技[2007]35號文件精神,為做好2007年度國防科學技術進步獎和國防技術發明獎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申報截止時間為2007年4月5日。
二、申報項目要求
2004年1月1日至2007年1月1日,凡已鑒定或完成定型的軍、民科技成果,并在2007年1月15日前完成成果登記的均可申報2007年度國防科學技術獎。
三、申報材料包括:
1.《國防科學技術獎申報書》(原件)
2.《國防科學技術獎申報書》(附件)
(1)技術評價證明;
(2)應用證明;
(3)知識產權狀況報告
(4)研制(研究)技術總結報告(軟科學、情報、管理以及標準類成果應附研究工作總結報告);
(5)主要完成單位和主要完成人協調一致證明(原件);
(6)型號等系統工程的子項目單獨報獎的證明材料(原件);
(7)政府機關人員、集團公司管理人員、企事業單位的行政領導、合同甲方人員、軍隊機關人員、軍隊科研單位的領導和軍代表作為完成人的有關證明材料(原件);
(8)軟科學、情報及管理成果應附專題研究報告;論著或出版物;標準、規范、技術手冊等成果應附正式實施的出版物;
(9)其他必要的證明材料。
3.與申報書及附件內容相同的電子文檔一份。
四、申報材料要求
1.申報書要求為原件,必須用《國防科技成果信息管理系統V4.0》軟件生成和用用A4紙打印(正反面打印)。《國防科學技術獎申報書》(附件)申報書附件要求正反兩面復印。《國防科學技術獎申報書》(含相應附件)一式2份。
2. 申報材料的填寫請參照《國防科學技術獎申報書填寫說明》。《申報書》及其附件材料應按上述順序合裝成冊,不加封面、封底。《國防科技成果信息管理系統V4.0》軟件及填寫說明請到逸夫樓102房間拷貝。
3.電子文檔必須是用《國防科技成果信息管理系統V4.0》軟件生成的數據格式;附件材料電子文檔應以WORD錄入的方式完成,不得大于8兆,如個別圖片以掃描方式錄入,其圖片格式必須為JPG格式,每張圖片不得大于200K。
4.各學院的申報材料由科研干事匯總后交科技處綜合計劃與信息辦公室。
五、其他事項
國防科學技術獎實行限額申報,由于今年我校成果登記的數量較多,國防科工委給學校下達的指標有限,學校將根據申報情況擇優推薦,需要申報的課題組在整理材料期間可向科技處咨詢。
聯系人:徐向平
電 話:68912113-101
科 技 處
2007年3月13日